医疗废物转运车到底属不属于危险品车辆呢?一度让大家疑虑的问题终于于2018年7月23日得到了准确答案。依据7月23日工信部发布的《关于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整改的通知》,及GB 12268-2012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的要求,确定医疗废物转运车类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。
医疗废物转运车到底属不属于危险品车辆呢?一度让大家疑虑的问题终于于2018年7月23日得到了准确答案。依据7月23日工信部发布的《关于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整改的通知》,及GB 12268-2012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的要求,确定医疗废物转运车类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。
随着医疗废物转运车的归类确定,那么对于医疗废物转运车的车辆生产要求则提出了新的要求,可以总结为7大要求,即:
要求一:限速。医废车必须有安装限速装置,最高车速不大于80km/h;
要求二:ABS系统。车辆要安装有ABS防抱死系统;
要求三:盘式制动。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;
要求四:行驶记录仪。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;
要求五:悬挂标示标牌。安装符合GB 13392-2005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》的标志灯和标志牌;
要求六:悬挂标示标牌。应在其它栏注明“运输感染性物质,类项号6.2”等。
要求七:轮胎要求。安装子午线轮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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